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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 36期 总第8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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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 36期  总第84期


本周要目


诉讼类:

1、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如何举证


公司证券类:

1、被告公司名称和法人注销还可以被起诉吗


金融类:

1、上交所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知识产权:

1、竞业限制违约金数额怎么计算


房地产类:

1、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有哪些



诉讼类

一、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如何举证

  摘要:交通事故作为意外是人们很难预见的,很有可能下一秒就突然之间的发生,因此当其发生后,最重要的莫过于责任划分以及损害赔偿,不然是会上升为纠纷的。那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如何举证?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如何举证

  交通事故举证责任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某些当事人负有收集或提供证据,证明交通事故案件事实成立或者有利于自己主张的责任。交通事故举证责任在事故处理的不同阶段,其举证责任的分配是不同的。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证明责任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在某些情况下,也由提出主张的当事人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可见,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举证责任是均等的,而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后者的举证责任采取倒置原则,即只有机动车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才能减轻本方的赔偿责任。否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赔偿举证材料

  (一)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

  (二)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三)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四)单位出具的垫付医疗费用证明、误工损失(受害人工资、奖金、误工天数、固定补贴)证明。

  (五)医疗部门出具的陪护证明、转院证明、病休证明。

  (六)如要求伤残赔偿,需提供高级法院法医室或公安部门的伤残鉴定及赔偿数额依据。

  (七)就医交通费用单据。

  (八)交通管理部门有关事实及责任的认定。

  (九)被损害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十)被损害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额、数量、质地、新旧程度、价值(贵重物品需有关部门的鉴定书)。

  (十一)被损害车辆的保险证明。

  (十二)被损害财产的毁损程度或灭失等证据。

  (十三)车辆的行车、运营执照,司机的驾驶执照。

  (十四)死者生前所赡养、扶养、抚育人员的有关情况说明。

  十五)必要的丧葬费用支出凭证。

  (十六)肇事司机是否系职务行为。

  (十七)如被损害车辆系出租车,需提供车辆承包协议。

  三、事故现场处理的步骤有哪些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迅速抢救伤员,并对伤者迅速止血,处理休克等,就近寻找合适的场地,临时安置伤员,包扎伤口,同时密切注意周围环境,防止其他危险再度发生。

  2、迅速向“110”、“120”报警,向车属单位和所投保的,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的经过。

  3、报警后,要注意,维护秩序,照顾好受伤人员,等待医疗急救或将受伤人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4、赶去医院,安置伤员。

      点评:由上可知,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举证责任是均等的,而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举证责任采取倒置原则。

      网址链接:https://www.lawtime.cn/info/jiaotong/3480181.html


公司证券类

一、被告公司名称和法人注销还可以被起诉吗  

      摘要:被告公司名称和法人注销还可以被起诉吗?被告公司被注销登记后,就丧失了诉讼主体的资格,因此,是不能被作为被告起诉的,但是,并不代表债权人就不能维权,债权人可以根据公司的清算情况来确定被告主体。

  一、被告公司名称和法人注销还可以被起诉吗

  企业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诉讼主体资格也随之不存在,不能再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为此,一般将会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诉讼主体:

  1、企业被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遗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债权人可以做出承诺的清算主体或第三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2、企业未经清算即被注销登记,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的注销登记中承诺偿债,债权人既可以对清算主体或承诺偿债人择一而诉,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也可以二者为共同被告要求二者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3、被注销登记的企业为债权人的,如有权利义务承受人,可应其申请直接变更其为诉讼主体;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权利义务承受人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结诉讼。

  二、公司注销后法人被起诉了怎么办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所行使的相关民事行为对外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有限公司的法人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就是法人必须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

  《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关于公司注销诉讼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

  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的,视同歇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

      点评:从上述内容可知,如果公司被注销,则法人资格终止,诉讼主体资格也随之不存在,不能再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果需要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利,需要根据该公司的清算情况来具体确定被告主体。

      网址链接:https://www.lawtime.cn/info/gongsi/3451568.html


金融类

一、上交所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2020-11-27

      摘要:为了进一步明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以下简称“转板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转板上市的申请、审核及上市安排等事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转板上市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上交所起草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转板上市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转板上市条件。一是转板公司范围。转板公司应当在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且最近一年内不存在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应当调出精选层的情形。二是转板上市条件。转板公司应当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规定的相应条件,并符合《转板上市办法》规定的合规性要求、市值及财务指标等要求。同时,根据转板上市制度衔接需要,增加股东人数、累计成交量等指标,并将“首次公开发行比例”调整为“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三是符合科创板定位。转板公司应当符合《注册办法》规定的科创板定位。转板公司应当结合相关规定对其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进行自我评估,提交专项说明;保荐人应当核查把关,出具专项意见。

       转板上市审核。一是转板上市申请文件。根据《转板上市指导意见》的要求,转板上市申请文件与首次公开发行基本保持一致。二是转板上市保荐。转板公司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保荐人进行保荐,签订保荐协议。为充分用好精选层已有规范基础,明确转板上市保荐人可依据转板公司在精选层挂牌期间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时任保荐人意见等尽职调查证据,发表专业意见。保荐人在引用相关意见和公开披露信息时,应对所引用的内容负责。三是审核时限与程序。为提高转板上市审核效率,对照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进一步压缩审核时限。同时,规定申请受理、审核问询、审议决定等转板上市审核的主要环节,明确市场预期。

      网址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jyzD7Tarr4rMKW3-fBzm6Q


知识产权类

一、竞业限制违约金数额怎么计算

  摘要:现代社会对于国家来说科技是第一生产力,那么对于公司来说其商业发展就是第一生产力。所以对于公司的高层人员都需要签订竞业限制条约。

  一、竞业限制违约金数额怎么计算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按协议约定办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密事项,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由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区域、期限、经济补偿和违约金数额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但禁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没有约定的,违约金一般按实际造成的损失支付;也有的地区采用经济补偿金的3倍支付。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主体问题

  由于立法对竞业限制的主体问题没有规定,可能出现竞业限制的主体范围过宽的现象。从而导致用人单位不论员工从事何种岗位、是何种文化程度以及是否接触到商业秘密,均一律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那么这种做法就明显不妥。这使得用人单位对其利益不会造成威胁和损害的人员也给予了竞业限制,既损害了他们的劳动权利,支付了不必要的经济补偿,增加企业的成本。

  为避免这种状况,如果劳动者是一般员工,在工作中不可能也不会接触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则企业无必要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应当只选择那些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就可以达到保护企业核心秘密和经营利益的目的。

  根据2007年6月29日人大常委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三、需签协议

  很多企业对竞业限制存在误解,比如认为签订《保密协议》就能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不论职位高低,一律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导致员工离职后要支出额外的合理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

  1、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2、高级技术人员

  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等容易接触到商业秘密的人员。

  3、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其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如市场销售人员、财会人员、秘书等。

       建议在入职时就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避免员工离职时不签或拒签。

      点评:竞业限制的目的也就是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外漏也是情有可原的。

      网址链接:https://www.lawtime.cn/info/zscq/jyxz/201808313401481.html


房地产类

一、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有哪些

  摘要:无论是租房子还是自己买的房子,一定会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物业。在实践中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之间总是有各种各样的纠纷,也会有人选择拒交物业费,其实只要方法选对,物业费也是可以拒交的。那么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有哪些?

  一、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有哪些

  1、验房不合格

  购房者和开发商在进行房屋交付时,开发商应向购房人提供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开发商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文件不齐全的情况下,业主可以拒收房屋,物业费用也不产生。

  2、物业费生效时间以交房为准

  物业费用的产生是从交接房屋正式生效开始的,从严格意义上讲,应当是以产权证的登记和取得作为最终的交付标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买卖双方往往以入住交接作为验收房屋是否符合法定和约定交付条件的一个主要程序。

  3、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如果物业公司没有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也没有与业主委员会签订,那么就可以拒交物业费。但如果物业公司已与业主委员会签订了合同,并没有与业主个人签订,那么业主仍需要缴纳物业费。

  4、擅自提高物业费

  如果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那么业主就可以提出异议,并拒绝缴纳超过标准的物业费。

  5、物业资质有问题

  一般来说,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必须经过当地物价局的审核,只有审核通过后,物业公司才有资格收取物业费,否则业主有权拒交物业费,并可向物价局进行投诉。

  6、违法或违约损害业主利益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收费标准,违法违规收费,或者违反合同约定损害业主利益的,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如果对业主的经济过其他方面造成重大损失的,业主可向物业管理部门索取赔偿。

  二、物业费不交有哪些后果

  如果购房者拒交物业费的缘由不合理,那这种情况就属于业主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一般情况下物业服务公司会直接联系业主督促其在一定限期内交纳物业费。如果一个小区内拒交物业费的业主太多,那就会严重影响小区的正常运作。在经过物业公司催告之后,业主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属于业主违约的,需向物业物业服务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三、物业费太高怎么处理

  1、成立业委会或向业委会出面协商如业主质疑物业费收取过高,可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要求物业出示收费许可证件。如物业无法提供,业主有权不缴纳物业费(物业私自提高物业费,属违法行为),并可向物价局投诉。若业主能够出具物业费收费过高的依据,可由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决议,降低物业费。如果小区目前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则必须经过占居建筑物总面积超过二分之一的业主,且占居总人数超过二分之一的业主同意,并且在公布的指导价范围内,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重新商定降低物业费事宜。

  2、找房管部门解决目前,物业费多由市场来调价,相关部门并没有给出明确的收费标准。一般来说,物业费应依据小区的面积、层数、服务等级等来制定价格。如果业主觉得物业费收取不合理,可向房管部门反映情况,以此来维权。

  3、协商提高物业服务不少业主之所以认为物业费过高,主要是因为物业服务水平太差劲,比如保安缺乏责任心、小区环境脏乱差、存在安全隐患等。对于这种情况,可由业委会出面,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要求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4、更换新物业小区的前期物业虽然是由开发商指定的,可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小区一旦发展成熟后便可成立业主委员会。如业委会对小区物业服务存在质疑,认为其存在收费不合理现象,就可以开展招标,通过向社会招投标或协议招标的形式,重新选择新的物业公司。

      点评:如果出现验房不合格、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擅自提高物业费、物业资质有问题、违法或违约损害业主利益等法定事由的,可以拒交物业费。

      网址链接:https://www.lawtime.cn/info/fangdichan/wuyeguanlifei/2020072734776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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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0/12/14 16:06:40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