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昕妍  1楼长安信托奖学金未履行协议 2018-03-22
留言内容想咨询下,长安信托未履行协议,13年与西安交大签订了10年,每年10万,17年(第4年)的奖学金就不发放了,可以维权吗?
翟女士  2楼00 2018-02-08
留言内容在网上购物买到的衣服明显是假货,卖家坚持是海外代购的正品,不能退款,要怎么解决呢?
管理员回复您好!首先您认为该产品是假货,您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法官不会凭借您的主管判断就采信您的主张。在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后,您可以依法维权,并且可以要求对方在退还价款的同时增加三倍赔偿。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同时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李先生  3楼1 2018-02-08
留言内容婚前其中一方付了首付款,婚后由两个人一起还贷款,房屋产权有对方的份额吗?
管理员回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莫先生  4楼起诉赔偿及登报赔礼道歉 2017-12-23
留言内容特务妄图非法侵占广西南宁市七星路179号某私人房产,施放煤气并企图控制网络,私闯民宅往食物投放有害物质,严重侵犯法律及危害他人生命安全。
王先生  5楼1 2017-10-17
留言内容您好,我向咨询个问题,我的房子已经过户给买方了,户口也已经迁出,买方已经在装修了,说房子下雨渗水不肯付尾款,怎么办?
管理员回复您好,建议协商,协商不行,建议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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